本帖最后由 淡江 于 2017-8-28 17:30 编辑
进阶规则 数值v 体力上限 武将牌体力的最大值,武将牌上方的阴阳鱼个数为该武将的初始体力上限。 若游戏人数不小于5,主公的初始体力上限+1。 ‹ 角色减体力上限后,若其体力值超过体力上限,其须将体力调整至等同于体力上限。 v 体力 游戏开始时,每名角色均拥有等同于体力上限的体力,在游戏过程中此数值有可能发生变化 (回复或扣减),通常是在游戏中用于计算时被提到。 ‹ 角色的体力有可能小于0。 v 手牌上限 无特殊说明时,角色的手牌上限数等同其剩余体力值。 v 已损失的体力值 此数值由角色的体力上限减去体力值得到。 技能描述v 可以 表示角色拥有选择权。 例如:刘禅跳过出牌阶段发动【放权】后,在回合结束时可以选择不弃置一张手牌,放 弃执行“令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个额外的回合”的效果。 v 转移 改变使用牌的目标或某种效应的承受者。 1. 将一张牌的一个目标A改为另一个目标B。此操作须在通过此牌的使用者对B使用此牌的合法性 检测(不进行使用牌的距离合法性检测)的前提下方可执行。 2. 将一次伤害的承受角色A改为另一名角色B,即先防止A受到的伤害,终止此伤害结算,进入“伤 害结算结束时”,在此伤害结算完毕后,令B受到同来源、同渠道、同属性、伤害值基数为A 于转移前受到的伤害值的伤害。 例如:装备【青釭剑】的A使用【酒】后对装备【白银狮子】的小乔使用火【杀】,小乔 在受到2点火焰伤害时发动【天香】将此伤害转移给B: (1) B装备【藤甲】则受到3点火焰伤害。 (2) B受到【狂风】的影响则受到3点火焰伤害。 v 属性伤害 具有火焰或雷电属性的伤害。 ‹ 游戏牌或技能的效果凡是表述为“造成…点伤害”,没有说明属性,都是指造成普通伤害。 v 已受伤 若一名角色的体力值 小于其体力上限,则称其已受伤; v 另一名角色 区别于“一名角色”。 例如:刘协发动【密诏】将全部的两张手牌交给法正,法正对刘协发动【恩怨①】令刘 协摸一张牌,此时刘协继续执行【密诏】的效果,可以令法正与刘协自己拼点。 v 其他角色 区别于“你(即牌或技能的使用者)”。 v 目标角色 在使用结算中,指使用的牌的指向目标 v 不计入座次的计算 包括以下三个意思: 你不处于任何一个围攻关系或队列之中; 其他角色在确定上家或下家时视为你不存在; 你没有上家和下家。 游戏流程v 上家/下家 对于一名角色来说,其左手边的角色即其上家,其右手边的角色即其下家。 ‹ v 阶段 每名角色的回合分为六个阶段: 准备阶段、判定阶段、摸牌阶段、出牌阶段、弃牌阶段、结束阶段。 ‹ v 跳过…阶段/跳过…回合 即失去此阶段/回合,不执行此阶段/回合内的任何细节。 ‹ 事件、响应与结算v 无效 一张牌对使用目标无效,即终止对该目标的结算。 一张牌对角色无效,该角色依然可以被选择为此牌的使用目标。 v 无视 A无视与B的距离,即A检测B是否为A使用牌的合法目标时不需要检测A与B的距离,A对B发 动技能也不会受到与“A与B的距离”有关的条件的限制; A无视B的防具,即在A使用牌对B进行结算的过程中,或在A使用技能的结算过程中,或在B 受到来源为A的伤害的结算过程中,B的防具无效,但是在上述这些过程中插入的除A外的角 色使用牌的结算过程中,或除A外的角色使用技能的结算过程中,或B受到来源不为A的伤害 的结算过程中,B的防具有效。 v 抵消 在一张牌对一个目标的结算过程中抵消此牌,即此牌于此次结算过程中对该目标不生效。 v 取消 在一张牌的使用流程中取消一名目标角色,即令其不再是此牌的目标。 若取消该目标后,此牌:仍有目标,继续对其他目标进行结算; 没有目标,终止此牌的使用流程。 游戏牌的操作v 移至(一个区域) 将一张牌从另一个区域移动到此区域。 v 置于/置入 将牌移至目标区域。 ‹ 一张装备牌并非因使用而置入装备区须根据此装备牌的类别置于装备区里的相应空位。 例如:张郃发动【巧变】跳过出牌阶段,可以将一名角色装备区里的防具牌置入没有装备 防具牌的诸葛亮(火)的装备区,但不可以将一名角色装备区里的武器牌置入另一名已装 备武器牌的角色的装备区代替之。 ‹ v 扣置于/扣置入 将牌移至目标区域且背面朝上放置。 v 移出游戏 移出游戏的牌不为任何角色所拥有。例如:司马懿对邓艾发动【反馈】不可以选择获得邓艾武将牌上的“田”。 ‹ v ‹ v 视为 角色视为使用/打出的牌都是无对应实体牌的虚拟牌。 角色视为使用的虚拟牌没有颜色、花色和点数。 例如:程普可以对处于濒死状态的高顺发动【醇醪】,视为高顺对自己使用一张并非其牌 的【酒】,高顺回复1点体力。 ‹ ‹‹特殊的,【敕令】因弃置而置入弃牌堆前,系统将之移出游戏,当前回合结束时,系统视为使用一张牌面信息与这张被移出游戏的【敕令】相同的虚拟牌,因此未确定势力的贾诩成为此【敕令】的目标时,可以发动【帷幕】。 ‹ v 拼点 两名有手牌的角色各以一张手牌比较点数大小的操作。 默认拼点牌需要以背面向上进入处理区,然后同时亮出比较大小,结算完毕后置入弃牌堆。 v 代替 角色用或打出A牌代替B牌,即将A牌移至B牌所在区域同时将B牌置入弃牌堆。 v 替换 角色用或打出A牌替换B牌,即将A牌移至B牌所在区域同时获得B牌例 v 展示 在某牌或技能的使用结算中,将背面朝上的牌翻转至正面朝上,然后除非被展示的是手牌且 在此次使用结算的后续效果中须对此牌进行操作,否则须将此牌翻转至背面朝上的过程。 v 亮出 将背面朝上的牌翻转至正面朝上。 从牌堆顶亮出的牌须置入处理区,从其他区域亮出的牌不会移动。 例如:角色进行一次判定时,亮出牌堆顶的一张牌,此牌须置入处理区,在置入处理区 后,即此判定牌生效前。 v 交换 交换的双方先同时将自己的所有手牌区/装备区里的所有牌移至处理区,然后同时将原本为对 方所拥有的牌从处理区移至自己的手牌区/装备区里。 ‹ 交换的其中一方可以没有指定交换的牌,也可以双方都没有指定交换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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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一句